温州网讯 日前,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市区百里路百榕大厦小区的电梯维保单位——温州市菱杰电梯有限公司开出一张3万元的罚单。
一个多月前,百榕大厦小区一位住户被关电梯内,随后向监管部门投诉。2月25日,执法人员根据投诉对小区电梯及维保情况做检查,发现在2月3日至2月19日期间,菱杰电梯公司未按规范要求对电梯进行维保。
更令业主气愤的是,在2月3日至2月19日期间,不进行电梯维保或维保项目不完全的情况下,电梯维保公司的人员事后对电梯维保记录单进行伪造。
检查当天在场的一名执法人员说,他们在翻阅电梯维保记录时发现,2月3日、4日的“电梯维护保养记录项目记录单”上没有社区物业方的签字确认。“我们就问电梯维保公司的人,那几天电梯维保有没有做?他说做了。我们又问物业主任,物业主任说没做。”
经执法人员调查,该维保人员春节前(2月3日、4日)已回老家,根本就没有在温州,其维保记录是伪造的。
执法人员还发现,2月19日的维保记录也有猫腻。经过调查,维保人员承认,当天做了3台电梯的维保,但维保项目没有做全。剩余10台电梯不进行维保。
按照规定,电梯半月维保项目包括机房、轮滑间环境、驱动主机、编码器、轿门运行等,共有31项,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2月19日该维保人员只给3台电梯做了部分项目的维保。
“实际上项目没有做全,但维保记录上31个维保项目全部打钩了。”执法人员说:“他(维保人员)后来说,当时做到一半,一家酒店的电梯需要维修,就赶去维修了。记录同样是事后(2月24日)伪造的。”
根据《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法》和《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等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每部电梯要做到15天至少维保一次。执法人员称,按照该规定,结合小区消控室1月19日的维保记录,维保人员应该在2月3日和2月18日进行小区的电梯维保。
鹿城区市监局执法人员认为,春节前部分维保人员返乡可以理解,但该电梯公司未落实春节期间的维保任务,导致小区电梯半个月处于维保“真空状态”,给业主带来了安全隐患。同时,维保人员在未完成维保项目的情况下,伪造维保记录单,反映出该公司维保人员责任心不强,维保走过场。
问题暴露之后,温州市菱杰电梯有限公司安排人员对百榕小区的13台电梯重新做了维保。
因该公司于2月3日至2月19日期间,未按相关法规要求对服务的小区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并伪造维保记录,不符合《电梯维护保养规则》,其行为违反了《特种设施安全法》。鹿城区市监局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3万元罚款。目前,处罚决定书已下达给该公司。
2018年全年鹿城区发生936起电梯困人事件。根据中国电梯行业协会统计,影响电梯安全的因素中维护保养和使用的问题高达60%,可见电梯维保的重要性。3月31日,记者打电话联系温州市菱杰电梯有限公司一位经理,就上述情况做进一步了解,却听到以下内容:
记者:春节前后,你们公司的维保人员在百榕大厦没有按时维保电梯,伪造维保记录的事情你知道吗?
经理:(维保人员)回去过春节了。保养迟一天做早一天做,问题不大的,是不是?
经理:春节人家都要回家过年的,要查每家(维保)单位都去查一下,100%都不到位的,谁被查到谁倒霉。
目前,百榕大厦的物业方为温州市百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王先生是该公司驻百榕大厦物业管理处的主任。
王先生说,到岗前公司领导交代了他三件事,第一件就是解决小区的电梯问题。据称,2018年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小区电梯进行年检,结果13台电梯合格的只有3台。
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女士认为,小区电梯本身质量不佳,三天两头出现门关不上、关人等问题,住户对此怨声载道,有住户因此拒缴物业费,也有住户因此搬离小区。对此,鹿城区市监局执法人员透露,该小区的电梯投诉率确实高于周边小区。
2018年8月,温州市百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停止与原电梯厂商的维保协议,与温州市菱杰电梯有限公司签约。王先生说,他到任后发现维保人员存在维保不围安全栏、维保事先不告知等情况,为此他与维保公司约法三章,要求每次维保围安全栏、维保提前告知、修理和更换零件必须说明情况等。
此外,为了更好地监督维保单位的工作,物业方还让小区电工培训考取了特种设施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今后电梯维保记录单不再由不懂电梯维修的物业主任签字,而是由该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核查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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