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853709元(含暂列金41000元);
2.3.发包范围和内容:漳州跨境电子商务孵化园增设电梯工程图纸所包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或预算价、修改或补充说明文件为准);
2.4.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853709元(含暂列金41000元);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式:发包价=(预算审核价-暂列金)x(1-K)+暂列金。
2.6.质量发展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2.7.其他要求:①拟采用设备品牌需经业主同意确定后方可进场;②其他详见附件1技术和服务要求。
3.1.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龙文区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单位储备库(房建)中的企业。如候选企业在抽取时发现不在候选企业名册内,则不能参与抽取。
4.2报名方式:候选企业授权委托人携带响应文件到福建中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龙文区龙文北路92号,联系电话:)报名;
4.4抽取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 ;
4.5抽取方法:随机抽取。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承包单位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8天内提出工程量清单和招标预算核对调整报告,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招标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3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进度款的90%;
(2)工程结算经财政审核或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核完成且工程资料归档完整后,承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支付至结算审核总价的97%;
(3)余结算审核总价的3%为质保金,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退还。通过指定的银行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支付。
备注:工程款全部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承包人支取工程款时应提交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违约金(含节点工期)的计算方法为:违约金为:3000元/天(工期缩短不予奖励),发包人有权在工程款中予以扣除。违约金的上限为合同价款的5%。
7.2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或转账或保函形式(保函可以银行保函或经建设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核准的担保公司的保函);
7.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至竣工验收后15天内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
采用整体装配式加装电梯,主体钢结构、幕墙铝板和玻璃、连廊承台、电梯在工厂内装配完成,将电梯装配于电梯井道内,到达现场后和预制式基坑一起,全部一次性吊装完成。
墙体连接采用抗老化、抗疲劳、耐火、耐焊接、绝缘、无毒环保的化学螺栓连接技术,全面防腐;
全系钢结构表面抛丸处理、富锌底漆+环氧云铁中间漆+丙烯酸聚氨脂漆三重油漆防护。
连廊装饰:①连廊顶部:竹木纤维板吊顶+灯带;②电梯门套:碳化木纤维门套;③A面装修:同井道本体外维护金属板
密封胶、结构胶:美国道康宁生产的专为建筑幕墙中的结构粘结装配、密封、防水而设计的硅酮耐候密封胶。
注:1、参数表的井道尺寸及机房情况参数仅供参考,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自行对安装施工地点进行实际了解,实际的参数以现场施工为准,投标人应自行现场量取。中标后若实际尺寸有不一致,由中标人自行整改,采购人不增加费用。
(1)运行中轿厢内噪声≤48db(A)、开关门噪声≤50 db(A)、机房噪声:符合国家标准或优于国家标准;
(2)故障率:交付使用后,须满足电梯的年平均故障次数≤2次(常规易损件的定期性更换不计入故障)。
2.10起、制动及定额运行时应舒适,无抖动、冲击感觉,运行曲线应平滑,运行效率高。起、制动平均加、减速度应能在0.7m/S2-1 m/S2可调,加速度变化率应≤2 m/S2。
2.11厅轿门关闭连锁打开瞬间至电梯起动瞬间的间隔时间应0.3秒。
2.12电梯轿厢运行时,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的振动加速(单峰值)分别不大于25 cm/S2、15 cm/S2。
2.13门运行效率。在开关噪声≤50(A)时,开、关门时间(中分开门):基准开门时间≤2.5秒,关门时间≤3秒。
2.14轿厢内净尺寸:轿厢净高度≥2400mm,其它根据实际井道尺寸按标准配置。
2.15性能要求:除上述特别要求外电梯性能还应符合GB/T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3.3条的优等品规定。
(1)外观质量要求应符合GB/T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3.3条要求。
(3) 轿厢设有通风机及轿厢空调,轿厢操纵箱配置设在轿厢右手侧,面板为花纹不锈钢、控制按钮为微动式,有数字楼层登记及显示按钮,有电梯位置及方向显示,硬质铝;贯通梯轿厢操纵箱安装于轿厢侧壁中间位置。
(5)层门召呼按钮:其面板为发纹不锈钢面板,基站层外呼显示、其余层外呼LED动态数字式轿厢位置和运行方向;
(8)天花板采用中间部分为拱形白色有机遮光板,两侧为长方形中空透明灯柱、光照度柔和明亮;轿内光源为LED光源;
(9)开门方式为自动中分门,门保护装置采用光幕;开门尺寸(宽*高)≥900*2200mm。
(1)拖动系统须为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曳引机应满足GB/T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3.5条要求。
(1)控制系统应具有故障自诊断程序,可以明确指示故障部位,包括安全回路、门回路及层站信号等。当故障排除后,电梯回复正常。
(2)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应符合GB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的要求。
2.21.4超载保护及报警功能:轿厢超载时,电梯保持开门,并且轿内蜂鸣器鸣响;
2.21.5电梯受阻失速保护:当曳引机钢丝绳打滑达到预定时间时,电梯停止运行;
2.21.6满载直驶功能:轿厢载荷超过额定载重时,电梯不响应沿途的层站召唤;
2.21.7安全停靠:电梯因故停在门外时,控制器进行安全检测,若符合启动要求,则电梯就近停层开门;
2.21.8五方通信功能:采用总线制主机,紧急时,轿内或轿顶或底坑的人可通过该装置与机房或监控室的人通话,线缆并入电梯随行主电缆;
2.21.9轿内反向指令清除:电梯自动运行时,当电梯沿途响应完最后一个轿内指令或层站召唤后,系统自动检测并清除余下的轿内指令;
2.21.11免触式红外光幕保护功能:门开启与关闭期间,基本覆盖出入口整个门高度;
2.21.13故障自动检测功能和记忆功能:对电梯运行过程中的异常及故障自动进行检测诊断,并具备记忆功能;
2.21.14无呼叫自动返基站功能:电梯无人呼叫时,电梯自动返回预定层站;
2.21.15轿内照明风扇自动控制功能: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召唤信号登记,轿厢的风扇及照明会自动关闭,以节约能源;
2.21.16开门时间手动调节功能:按层站或轿厢召唤的区别,手动调整保持开门的时间,确保安全迅捷和舒适的开关门速度和平层时间;
2.21.19轿厢位置指示:轿厢位置指示器显示轿厢所在的楼层区域(包含轿厢及厅外);
2.21.20开关门按钮:按下开(或关)门时,开(或关)门按钮灯同时点亮;
2.21.21监控功能:提供并预敷电梯轿厢内置式闭路监控摄像头专用的高品质、抗干扰性能较好的视频随行电缆及电源线(自轿厢经井道中部侧壁至底坑),线缆并入电梯随行主电缆;
2.21.22自动再平衡:轿厢到站停靠后,轿厢的上平面与层门的上平面之间垂直方向的偏差超过预定值时,电梯自动平层;
2.21.23强制关门:如果电梯门保持打开的时间超过了预定时间,临时性强制功能自动工作,从而把门关闭;
2.21.24外呼重新开门:当电梯门已关门,但未启动时,本层同方向的外呼信号能重新开门;
2.21.26用钥匙开关锁梯:该开关动作后,电梯仍服务所有已登记的内呼但不接受新内呼;
2.21.27警铃,基站及其他位置:紧急时,连续按下轿内操纵箱紧急按钮,装于井道内的铃会鸣响;
2.21.28火灾应急返回:当火灾应急返回开关动作时,取消所有层站召唤和轿内指令,电梯立即返回预定层站并开门停机;
2.21.29称重启动:电梯根据轿厢内的负荷,调整启动力矩,以使电梯启动平衡;
2.21.30负载传感器:如果电梯门不能正常地开或关,门将会朝相反方向动作;
除本章节有规定的技术要求外,本次招标的垂直电梯的设计、安全设施、制造、测试、安装及验收应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下述相关的国家标准:
漳州市住建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等相关部门的电梯验收标准及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若上述标准和规范做出修改时,则以修订后的新标准和规范为准,若标准和规范细则条款有出入时则以较严格的为准。
(1)电梯的安全设施应符合GB/T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3.3.9条的规定及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全规范》的规定;
(2)限速器应符合GB/T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3.6条的要求;
(3)安全钳符合GB/T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3.7条的要求;
(4)缓冲器应符合GB/T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3.8条的条件。
电梯电气安全要求应符合GB/T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3.3.9条和3.14条的有关条款规定。
可靠性必须达到GB/T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第4条中要求。
3.5系统的适应性:供应商提供的整套设备应能保证在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下全天候正常运行。
(1)电梯其他要求按GB/T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规定。且应考虑海洋气候造成的腐蚀。
(2)设备要求采用具有完善控制模块功能的乘客消防电梯,以便今后根据需要可以升级,如需要增加远程监控功能可以方便实现。
3.1技术培训:中标人应结合电梯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过程,有计划无偿地对招标人派出的管理、维护保养人员进行电梯的基本知识、使用、维护保养技术等内容的现场培训,以保证售后电梯的良好运行状态。
3.2本工程电梯质量保修期为24个月,自电梯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准用证交付使用并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计算。
3.3在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每月应至少两次定期上门维保。检修人员全天候24小时响应,到达现场时间为30分钟内。一般故障应在到达现场后2个小时内修复。维保点检修人员不能排除故障时,中标人应负责由电梯生产厂家在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故障问题,其费用由供应商负责。特殊情况在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应给以更换新设备或提供代用设备,并能排除故障投入正常使用。供应商可以视自身实际情况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质保期和售后服务承诺。
3.4超出质保期后的维修服务按投标文件的承诺执行,供应商投标文件中须对此作出承诺。
3.5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分别说明所投电梯的质量保证期、上门维护保养服务内容、紧急情况下如何处理问题。
3.6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及时提供相应的土建配合工作,全程跟踪服务。
4.1设备验收按照生产厂家的企业标准(供应商在投标提供),WWWJSSS《全球工地安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GB/T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GBT10060-2011《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全规范》、GB50182-199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10-2002《电梯工程实施工程质量检验收取规范》及当地建设、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电梯验收规范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
4.2中标人应确保设备的安装调试符合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及中标人双方共同签署《设备检验合格证书》。
4.3交货验收时,必须提供设备相关手续、品牌证书、中文安装、海运提单副本、装箱清单、品质保证书、使用及维护说明书。
4.4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施工全套工艺流程的检测、检验均应符合现行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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